她拿马哥跟程雨举例,“上次我看到他们闹矛盾,程雨生气了,马哥一直鞍前马后地哄她,直到她消气。我不求你做到这种程度,只要别太强势,那对我不公平。”
孙树瑾听罢慢悠悠抬了下眼,“你也没有程雨体贴听话啊,他们工作在一起、休息在一起,难免有矛盾。马哥去哪里,程雨就能去哪里,我们跟他们不一样。就拿上次你过生日的事举例,是我的工作迁就了你的,你能做到跟程雨一样永远迁就我,我就可以跟马哥一样对你。”
他的话像条条框框,仿佛爱情是等价交换,沈念柯并不认同,“你这么一说,我感觉我们不是在谈恋爱,是在谈生意。”
“所以啊,”孙树瑾下结论,“爱情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不存在完全对等的双方,你爱我,就得包容我的所有缺点,理解我、体谅我。”
沈念柯被他绕进去了,根本说不出话。
他又添了一把火,“你不能每次都这么斤斤计较,过的不累吗?”
等他开车送她回家,沈念柯将人拒之门外,“我觉得我们两个都需要冷静几天。”其实是她单方面需要时间沉淀,撕下面具的孙树瑾跟前面反差太大,她一时难以接受。
不过到了周六,沈念柯还是坐孙树瑾的车去了孙宅,答应长辈的事不能随便失约。
眼前的建筑威严又气派,像陈列在风景区供游人观赏拍照的名宅,沈念柯从小就怕这个地方,她怕一圈圈铺着红地毯、台阶只能放下人大半只脚的旋转楼梯,也不记得有什么心理阴影,她就是每回过来都心生畏惧。
或许是紧密的一层层台阶带来的逼迫窒息感令她浑身不舒服。
大门口有人早早地出来迎接,热情地分担了他们带来的礼物,迈进大门前,她紧张地呼出一口气,孙树瑾察觉到了,握着她的手又紧了紧,两个人已经有几天没有好好说过话,她并不愿意理会他,但此时却不得不选择抓紧了他的手。
孙母在客厅沙发上织围巾,见他们进门,忙把手里的活计搁下,起来拉着沈念柯的手,两人并肩坐到沙发上。她拿起围巾往沈念柯身上比了比,毛衣针不小心扎到了沈念柯的脸。
沈念柯躲了一下,孙树瑾沉声喊了句:“妈!”
孙母被吓了一跳,转过头来看着儿子,孙树瑾看了看同样也被吓得说不出话的沈念柯,叹了口气,心平气和喊了声妈,“我上楼去跟爸聊两句。”
孙母转过头瞅着沈念柯,表情看着有点委屈,儿子刚进门没五分钟就凶了她一声,沈念柯摸摸她的手背,“他脾气就是那样,您消消气。”
“你是怎么受得了他的?”孙母问。
她自己也很想知道呢……
孙母也没真想要她回答,这次小心地往她身上比了比围巾,点点头,“我挑的这个红色不错,很衬你的肤色,你今年不是本命年吗,虽然快过完了,但是前几天刚过完生日。这条围巾是我特意给你织的,你看看喜欢吗?”
孙母跟了孙永清,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尊处优,就是孙树瑾小时候的衣服都是孙树瑾奶奶跟姑姑做的,她什么都不会。沈念柯看着这条围巾十分感动,虽然是最简单的织法,她在脖子上围了几下,抬头问,“阿姨,好看吗?”
“好看好看,你从小穿戴什么都好看,”孙母抓着她的手,“所以我一直很羡慕你母亲,儿女双全,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比不上你漂亮,也比不上沈珏懂事,你说我生了他我——”
正跟孙永清一起下楼的孙树瑾脚步一顿,孙母对上他的视线,便没再接着往下说,之前她一说这个,他就甩脸子。孙树瑾下了楼,假装什么都没听见,直奔厨房而去。
站在厨房门口,他转过身,“念柯,过来。”
沈念柯跟孙母对视一眼,望向他的方向,“噢。”
作者有话要说: 孙树瑾脾气不好实锤了
第四十七章
她下意识地又去看了看已经下楼的孙永清, 孙永清脚步一顿、看了看紧盯住这边不放的儿子一眼, 摆摆手,“快去吧快去吧。”
沈念柯这才往厨房走去, 孙永清也弯腰准备在沙发上坐下来, 孙母抬了抬屁股、换了个姿势,听到身边丈夫“哎哟”一声, 忙问, “怎么了永清?”
孙永清摸了摸脖子,拿到眼前一看,指头上有血,赶紧收起手来, 摆手说没事儿, 屁股不动声色往旁边挪了挪, 离她手里的毛衣针远了些。
这边孙树瑾拉过她的手,走到厨房角落、客厅看不到的位置, 抬起她的脸看了看,还好他妈那下没把沈念柯的脸扎破, 只是有点红。
“我妈这种活没干过几次,有些笨手笨脚,你尽量远离她, 免得伤了你, ”孙树瑾收回手,背对着她开始洗手,一边说, “我很小的时候,她跟我奶奶、姑姑一起缝过被子,那时候我就背着手在一旁看,我妈一时没注意,抬手的时候,绣花针差点扎到我眼睛,所以自那以后,家里没人敢让她做这些事。”
“抛却别的不谈,阿姨织的围巾很漂亮啊,我还挺喜欢的,”沈念柯见他已经开始洗菜,四处看了看都有些什么食材,“每个人擅长的东西不一样,我也不是什么都会啊,比如我就不会……”
她想了想,没想出来,她做菜虽然没有孙树瑾好吃,但会是会的,于是改口,“阿姨不会做针线活,但是她——”
又哽住了,阿姨擅长什么?沈念柯偏了偏头去看孙树瑾,他唇畔带笑,看她一眼说,“我妈现在不在,你不用这么费尽心思拍马屁。”
孙母跟孙永清聊着天,手里的动作也没停,过了会发现织错了,就在孙永清腿上捶了一下,“你说你没事老跟我说话干嘛?分人心神。”她把刚刚织的那段拆了,放下手里东西,不放心地往厨房看了眼。
“别看了,”孙永清喝了口茶,透过磨砂玻璃看着那边两个年轻人凑近的身影,“人家小两口在一起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的,你别没事去掺和一脚。”
?№§∮
孙母觑他一眼,“我这不是替儿子着急呀,小伙子的时候就喜欢念柯,磨磨蹭蹭到现在,那个什么微博上都说他们在一起好多次了,到现在了也不公开,人也老大不小了,这样下去他怎么把念柯娶回家?”
“……我二十九岁娶了你,宁宁才二十八。”孙永清悠悠回了句。
“我当初就是被你个糟老头子骗了。”孙母嫁他时才二十一,一提这茬就意难平,她数落了两分钟,孙永清指指厨房,“你去厨房帮忙吧,快去。”
孙树瑾正手把手教沈念柯片鱼鳞,孙母蹑手蹑脚过去,正好听到孙树瑾说,“……我妈总也学不会,你比她聪明。就这条鱼,要换了她来做,鱼得滑到水池里五回。”
“你怎么这么挑剔呀,阿姨人长得那么漂亮,又是b大的才女,要是还会做饭那还了得?就是做得不好,这么多年也没让你饿肚子,你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做个饭怎么啦?”沈念柯接着小声嘀咕,“我听我爸妈说过,阿姨嫁给叔叔的时候比我还小三岁,不是她不愿意做这些事,是她根本还没有时间去学,要兼顾学业跟家庭,已经很厉害了。”
孙树瑾笑了一下,“现在夸得这么好听有什么用,她也听不——”
一回头,看到眼眶微微湿润的孙母,又改了口,“她听得见。”
沈念柯也顺着孙树瑾的视线回头,被孙母吓了一跳,接着有些羞涩地掖了掖头发,小声喊了句阿姨,“您怎么不在沙发上等,我们这边很快就弄好。”
孙母拉着她的手出来,下巴一扬点了点孙树瑾,“让他做饭,我们细皮嫩肉的可不能干这个,他不是嫌弃别人做不好吗,让他自己做去。这叫什么来着?能者多劳。”
孙树瑾:“……”
最后还是家里阿姨帮了忙,在饭点之前把午饭给做好了。孙母过去厨房蹭听那会,孙永清上楼接了个电话,所以看着满桌子菜,他朝孙树瑾使了个眼色。
孙树瑾给他发了条短信——菜都是我做的,妈没插手。
孙永清手机调了静音,见孙树瑾非但不理他,还玩起手机来了,他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他最近去了一所大学参加校庆,他在台上讲话的时候学生就在他眼皮子底下玩手机、还交头接耳,“这种行为非常不礼貌。”
沈念柯看到孙永清眼睛一直瞪着孙树瑾,赶紧放下筷子、扯了扯孙树瑾胳膊,他抬起头,似笑非笑地说,“爸,您手机刚刚是不是响了?”
孙永清这才意识到什么,看完手机,顿时松一口气。
孙母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忽然想起来上周刚刚从隔壁大姐家学会的一道菜,于是擦擦手站起来,“我再去做一个菜,念柯来这么一回,我得让她尝尝我的手艺。”
沈念柯笑着说,“不用啦,菜已经很多了,下次吧,我会经常过来的。”
“那怎么行?”孙母坚持,离开座位就要往厨房走,被孙树瑾爷俩左右拉住了。
“妈,妈,真不用,等您做好菜都凉了。”
孙永清也赶快说,“先吃饭吧,念柯以后有的是机会吃你做的菜,不着急这一时。”
孙母脸上都是遗憾,她坐回来,嘴里还在念叨,“下次,下次我一定得记着。”
孙树瑾跟孙永清对视一眼,又逃过一劫。
饭后,沈念柯跟着孙树瑾上了楼,走楼梯的时候,她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生怕跌倒,孙树瑾回头见她这副模样,拽着她的手故意快步往上走,沈念柯用力抽了几下胳膊、没丝毫用处,她瞪他一眼,连头发丝都在拒绝。
她想起小时候家门前下雪结了冰,她都会让人铺一层地毯、防滑,孙树瑾来了就把地毯掀掉,拉着她在冰上跑,他滑出去,人一定会紧紧抓着她胳膊,沈念柯身体被迫跟上,发出惊恐害怕的惨叫。
他每回过来沈家,都要把她弄哭才算完。
等到了二楼,孙树瑾将人松开,沈念柯恨恨地推了他一把。他无所谓地摸摸胸膛,拉着她进了他的卧室。
他二十一岁出道,也是从那年起从这里搬出去独居,但是卧室里保留了他学生时代读过的书、看过的漫画、听过的cd。床被收拾地整齐干净,床头挂着一个大大的耳机,戴上以后耳朵上就会一闪一闪,沈念柯印象中见过他戴耳机听歌。
墙上贴着他的海报,沈念柯不必猜也知道是阿姨让人贴的,孙树瑾不至于如此自恋,而且墙上这么多张里面,每张衣服都穿得规规矩矩、严严实实,一看就是阿姨辈才喜欢的风格。
她看了一圈,最后在书桌前坐了下来。桌上堆了许多书,她手指从书脊上一一划过,最后停在一本上,书名有点熟悉,似乎她念高中的时候也读过。好像是一些短小的爱情故事集,孙树瑾也爱看这个?
她往外抽出这本书,刚抽了一半,被孙树瑾按住了。
有问题。沈念柯低头在他手背上咬了一下,他吃痛松手,她趁机把书拿了出来,翻到扉页就愣住了,右下角赫然写着三个字——沈念柯。
笔迹也是她的,这就是她那本?
她抬头看孙树瑾。
他已经镇定下来,单手插在兜里说,“其实那天你差点出车祸,我去找你就是为还这本书,没还成,我就带回了家。”
“可你干嘛拿我的书啊?还是这本。”沈念柯拿着书晃了晃,孙树瑾眼睛微微睁大,眼睁睁看到从书里飘出来一页纸,慢悠悠落到地上,他记起来那是什么,立刻弯腰去捡,却没有沈念柯距离近,她拿起来,看了一眼就愣住了。
这是一页信。
开头便是“念柯”两个字,沈念柯心脏快速跳了几下,从面庞霎时红到耳根,忍不住向他看去。孙树瑾自暴自弃地站着,也在看着她,目光很温柔。
她视线重回纸上,慢慢看完。
念柯:
一月未见,有些想你,知道你最近功课紧,不多叨扰。
我听沈珏说你最爱吃这个牌子的巧克力,便多带了些,可分而食之,与女(钢笔多描了几下)性朋友加深感情。
走夜路要结伴,别在走路时用餐(我亲眼看到过,别否认),路过篮球场当心横空飞来的球跟男生,少用入耳式耳机听英语,周末上课别穿太短的裙子,空调凉,别吃太多烤肠、辣条等垃圾食品。
别早恋,早恋没有好结果。
新学期,祝你进步,祝你快乐。
现在来看,孙树瑾那时候的确已经对她有了别的想法,他的占有欲、保护欲、控制欲,都在这一字一句中。
沈念柯有些动容地抬眼看着他。阴差阳错,他这封信没有送到她手里。她悄悄想,她后来跟陈敬在一起的时候,他心里得多难受啊,可他一直没说,他脾气大一些又怎么样,她忍一下就是了。
她慢慢张开胳膊,“瑾瑾,来抱一下。”
孙树瑾往前迈出一步,将她搂进怀里,沈念柯抬手抱住他的腰。两个人安静抱了会,沈念柯忽然想到一件事,书、信没送到,那巧克力呢?
孙树瑾听了她的疑问,在她肩上拍了拍,“生你气,后来自己吃了。”
他那天见她过马路那么不小心,将人救下以后就是一肚子火,看她蹲在马路边、安全了,他迅速打车离开。他要是知道沈念柯会因此爱上陈敬那个人渣,他是绝对不会走的。
还好她最后还是到了他怀里。
沈念柯一边抱着他腰,一边又把那页信拿起来仔细品味,迎着阳光,她忽然发现这页纸的背面还有乾坤,翻过来之前她就知道是什么了,那时候大街小巷卖的日记本、信纸都是有暗花纹的,有的是卡通图案,有的是明星,纸还带着香味。
她翻到背面,看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这个女人自然不会是她,是比孙树瑾出道还早的一位女歌手,年纪却比他小一岁,正是那日孙树瑾跟柳歆一块接受采访时,他在镜头前唯一公开承认过欣赏的人。
这位是连孙树瑾挑剔的粉丝都说不出黑点的小天后卢雅,勤奋努力,歌红人美,热爱美食也爱运动,公益活动更没少参加,入行十年从未传过绯闻,在最红的时候选择去英国进修,去年年底才回国。
在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她越活越潇洒。
沈念柯羡慕她,此时更嫉妒她,嫉妒她那么多年前就被孙树瑾喜欢了。
她在他怀里仰起头,轻声问,“你现在最欣赏的女歌手是谁?”
“你。”
他回答得毫不迟疑,沈念柯却没什么自信,只是她也没再多说,只是抱紧了他,脸在他腰上蹭了蹭。
作者有话要说: 做梦的时候明明给这个女歌手起了个名字的,死活想不起来了,尴尬= =
第39节
同类推荐:
狗男人、
秩序之外(骨科 1V1)、
见异思迁(NPH)、
食髓知味(姐弟骨科,1v1)、
白羊(校园1v1)、
光影沉浮(1V1h 青梅竹马强取豪夺)、
失火(换妻)、
黑玫瑰【母子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