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被送上的小礼盒中,装着的是一瓶香水,信子草味的香水。
“陛下说,今日忙碌,无法亲自来参加两位大人的婚礼,特让我送来这两样礼物,他说,沈先生看到这两样礼物的时候,定能明白他的心意。”
信子草很普通,信子草味道的香水也并不稀有,但是它的味道,却是沈童最喜欢的。
信子草生长在春日,带着一股特别的香味,它的味道有些像春日里绵柔温暖的风,持续的缠绵缱绻。即使生存时间极为短暂,也会在短暂的生命里,将这一股温柔传递给所有人,所以信子草被人们誉为“风中的信使”。
风中的信使,传递的不仅仅是春风般的温柔,还有对爱人的爱与思念。
白宣差人送来这一束“风中的信使”,想要传递的是什么呢?
傅易云脸上笑容不变地收下侍从官手上的礼物,说:“请大人回去的时候转告陛下,他的心意我和沈童已经知道了。”
知道了?沈童怀疑地看着傅易云,你真的知道他的心意是什么?
傅易云面色如常地接着说:“我知道皇室最近库存不足,陛下更是奉行勤俭之美德,号召皇室众位大人节俭度日。信子草虽然不过是随处可见的野草,这香水也很是普通,但是信子草却有着‘风中信使’的美称。我知道陛下是希望借这信使传达对我们的祝福之情,正所谓礼轻情意重,陛下的心意,我们两人已经完全知晓。”
傅易云一番话说的侍从官面色发白,却也不能反驳,只能呐呐地称是。
沈童在一旁都快憋不住笑了,他没有想到媳妇儿的嘴还挺厉害。这不就是暗中讽刺现在的皇室不过只拥有一个名头,现在一穷二白也没有钱,毕竟钱都在国库里记着,只会按份例拨给他们正常生活使用,他们手里是没有余钱的,自然也拿不出一件像样的礼物。也只能是送一把野草,一瓶普通的香水,借由这个‘风中信使’的称号,来做文章了。
成功地打发了白宣身边的侍从官后,沈童又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刺激。
然后成功地看着媳妇儿脸上的假笑面具越挂越久,沈童站直身体,觉得情况有些遭。
等终于将宾客都接待完之后,就有了两个人在休息间的场面。
沈童看着坐在身边的傅易云,他发现对方靠在沙发上,在说出了“可我看,倒是有很多人要和你举行婚礼呢”这句话之后,面上的假笑面具就完全卸了下来,他的脸上也开始露出了疲惫之色,沈童看了有些心疼。
毕竟婚礼也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场合,傅易云本应该一直开开心心的,而不是受到这些烦心事的叨扰。
“易云,别生气了,我当时一直不说话,是有原因的。”
沈童说的是收到那些奇奇怪怪礼物的时候,他没有主动出面,而是每一次都由傅易云来解决。
傅易云转头看向沈童,他脸上此时没有什么表情,眼中却含有一丝惊讶:“生气?”
傅易云看着沈童近在眼前毫无瑕疵的脸,他脸上终于戴上了浅浅的笑意:“其实,我也没有生气。”
“真的?”
“当然。”傅易云身体放松地靠在沙发上,他的身肢舒展开来,几年的军旅生涯,为他增添了一分野性的魅力,“我知道,你想给我一个,让我宣誓所有权的机会。”
傅易云脸上终于挂上了笑容,他朝着沈童挑了挑眉:“做的很好。”
只是,虽然知道如此,他心中也会有一些……或许是醋意吧。
沈童见傅易云明白他的意思,他整个人靠上去趴在傅易云的胸膛上:“那你在气什么?”
气什么啊?傅易云抬头看着天花板,记忆好像又回到了那天的拍卖场。
那颗凌元送给沈童的紫色晶钻,是凌元从一个拍卖会上拍到的,而当时在同一个拍卖会的,还有傅易云。
那颗紫色晶钻本是他想送给沈童的新婚礼物,最终却在竞拍中输给了凌元。
凌元,竟然为了一颗宝石,用尽了所有积蓄。
而这颗被他没有竞拍成功的宝石,竟然被凌元送给了他的爱人。
傅易云不知道该如何述说心中的复杂感受。
这颗被他输掉了,却依然兜兜转转回到爱人手中的宝石,让他心绪难平。
他低头看着沈童柔顺的黑色头发,他绝对不会输掉他。
如果说那颗紫色晶钻让傅易云心情复杂难平,那么白宣送来的信子草,才真是让他生了一点儿怒意。
那一捧信子草充满生机,真的很绿……
而且,对方毫不掩饰的觊觎,也让他难以忍受。
傅易云感受着身上压着的那具年轻的身体,每一寸头发,每一块皮肤,都是他的爱。
沈童听了半天没有听到傅易云回答,他刚抬起头,就发现时钟响了一声。
沈童看了看时间,才发现,休息的时间已经够了,他们的婚礼仪式还有最重要的一步没有走。
“走吧。”
傅易云对沈童笑了笑,拉着他站了起来。
去继续他们的婚礼。
两个人互相为对方整理了一下礼服,然后就一起走了出去。
在正式举行的仪式之中,两个人走在一起,沐浴着众人的目光和祝福,迎着父母充满爱的目光,有些在哭,有些在笑,小花童乖乖地走在他们身前,举起小小的手臂洒下一片片白色的花瓣,飘洒在路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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