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子不大, 门面大概有个四米宽左右,是一栋民房的一楼。
这栋房子也是老两口的,比起曲仲住的那栋房子, 这一栋看上去就旧了许多,墙皮上还有不少的青苔。
现在才大概九点多, 铺子里也没啥人,曲仲只看见张敏搬了个凳子坐在门口绣鞋垫。
“外婆。”
晃悠着走到她面前, 曲仲低头去看那鞋垫上密密麻麻的针脚。
这鞋垫子他很熟悉, 每年都能收到两双, 鞋垫子上绣着些花朵或者是福字, 全都被原主当成垃圾给丢了。
“是豆豆啊,你吃早点了吗?”
用针在头顶上划拉了两下,张敏抬头, 老花镜半架在鼻梁上只抬眼去看曲仲。
“一会吃,我先进去看看外公。”
“他在后面晒药材呢。”
“那我先进去,狗就放在这了。”
把绳子放到张敏的脚下,曲仲才在灵墨犬幽怨的眼神里进了药铺子。
药铺不小,得有五十来个平方, 除了大门三面墙都是中药柜子, 柜子前面还有放着个两个长条柜。
一张看不出什么木材的桌子就放在进门的右边,上面只放着一个诊脉用的小枕。
而正对面的药柜旁边有扇小门, 那里就是通往后院的地方。
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没变化!
顺着小门进了后院, 果然发现凌天肃正在这里切着药材,院子里的架子上到处都摆满了在晒的药材。
“外公。”
随便捡起面前离他最近的棕紫色药材, 曲仲凑近鼻端闻了闻。
丹参, 一种常见得活血化虚的药材。
“豆豆起来了啊, 你吃早点了吗?”
凌天肃手里未停, 嘴里问着和张敏同样的问题。
“没吃,一会去吃。”
绕过路上的药材,曲仲回道,然后才抬头打量这栋房子的构造。
这房子建造得应该很早,只有两层,就是典型农村前院后房的构造。
可能是因为开铺子的原因,把原本是后墙的位置开辟成了门面,院子反到成了后院。
而且这栋楼应该没住人,二楼的玻璃窗里远远都能看到药柜子。
“那你先去吃早点,吃完就回去玩,中午等你外婆回家去煮。”
老爷子还是没抬头,只是机械地切着手里的药材。
“那我先出去逛逛,一会就回去。”
看这里实在是没什么自己能帮忙的地方,曲仲干脆地折身打算从来时的小门又出去。
“行!没事就去找你张爷爷的孙子玩,那孩子最近也在家。”
“知道了。”
一边应着声,曲仲一边出了铺子,和张敏交代了声,又趿拉着拖鞋牵着条狗去游荡了。
张成军!
凌天肃隔壁邻居的孙子,和曲仲差不多的年纪,他记忆里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过一段时间。
不过后来他没回过陇水城,这两人也就渐渐没了联系。
一头乱发穿着随意的曲仲显然和这个村子里的氛围融为了一体。
就连灵墨犬也在感慨曲仲多变的形象。
好像不管什么样的环境他都能适应得很好,而且一点也看不出抵触的情绪。
不知应该说他天生心大,还是说他缺根筋。
“林鹏?”
正走着呢,街道边的一个小推车引起了曲仲的注意,那个蓝色条纹衫在阳光下很是显眼。
“曲仲。”
林鹏抬头,笑着打了声招呼,双手正麻溜地摆着调料碗,不锈钢的操作台上擦得一尘不染。
揉着还空唠唠的胃,曲仲干脆笑着走近了他,指了指泡着的粉条:“给我来碗酸辣粉吧。”
推车后面摆着几张塑料的桌椅,应该是吃麻辣烫的地方。
曲仲说完就牵着灵墨犬走到座位上坐了下来。
“行!”
林鹏也没别扭,笑眯眯地夹了些粉条丢进锅子里,然后又开始切葱。
杵着下巴悠闲地看着他忙碌,曲仲觉得这个世界就像是来度假一样,一点紧迫感都没有。
前几个世界要不就是改变谁的人生,要不就是要教育孩子。
这个世界原主的愿望就是好好孝顺外公外婆,跟着外公经营这个小铺子。
有长辈在前面真好……
胡思乱想中,酸辣粉已经做好,林鹏端着个瓷碗防到了他桌上:“你尝尝我的手艺。”
“闻上去很香。”
用一次性筷子挑了根粉条进嘴里,曲仲转而又问起林鹏是怎么到这来的。
“家里穷,为了供弟妹们读书没办法才出来的。”
看摊子上也没人,林鹏干脆拖了个凳子坐到曲仲身边,缓缓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林鹏家在一个十分闭塞的农村里,家里四姐弟,大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在读高中,妹妹在读初中。
两人成绩都很好,可是眼看这弟弟就要考大学了,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学费,他这才打算来到陇水城打工挣钱。
小小年纪去过工地,卖过水果,甚至连家政也做过!
反正能赚钱的活他都做过,干了七年落下浑身的伤病,弟妹都如愿上了大学,他终于可以不用这么拼命。
后来无意中跟凌天肃说起这事,老爷子建议他就在村里摆个小摊子,卖点酸辣粉啥的、
“就这酸辣粉的手艺还是张奶奶教的。”
“味道不错。”
曲仲由衷地称赞,大口大口地吃着粉条。
这林鹏双眼清澈,就算是生活如此艰苦,从他话里也没听出一丝抱怨的意思。
话里行间反倒是对未来生活有着满满期待。
“那你先吃,我去招呼客人。”
对曲仲的称赞裂开嘴笑了一下,林鹏憨厚地挠了挠头,起身去招呼已经在夹菜的客人去了。
“嗯,你忙。”
碗里的粉条分量十足,显然是对他特殊照顾了,曲仲吃完最后一口粉条,感觉自己又吃撑了。
林鹏生意不错,就这么一会功夫,摊子前就围了不少的人,而且看几人聊天应该还都是些熟客了。
看他已经忙得团团转了,曲仲也就没有再停留,只是强硬地塞了十块钱给他,然后侧着身子从人群里挤了出去。
雪白的灵墨犬显然引起了食客们的关注,好些胆子大的女孩子还伸手去摸。
“好可爱的狗啊。”
“这是条萨摩耶吧。”
“我是犬不是狗。”
身后的灵墨犬不满地嘟囔,扭着身子从“魔爪”中逃脱,这声音听在那些女孩子中,就变成了狗子嘤嘤嘤的声音。
若不是此时的曲仲正在专心地看着手里的手机,恐怕早就让它留下来给林鹏当活招牌了。
手机里,一个名叫金宝宝的微信名发了条信息,内容则是邀他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时间就定在三月二十二号,地点就在北城的xx酒店。
金宝宝!
曲仲大学时的班长,也是唯一对他照顾有加的人,就原主当时眼高于顶的性子,早应该把全班同学都得罪了个遍。
就是个班长一直苦口婆心地周旋在他和同学之间,竟然让曲仲和同学们相安无事的相处到了毕业。
开始原主还以为这班长暗恋他,哪知人家只是看他本性不坏,想着拉他一把罢了。
看来这个人情还得还……
“诶!还说不回北城,这才没多久就打脸了。”
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曲仲嘟囔道。
吃完饭曲仲并没有急着回家,反而就穿着拖鞋在村子里闲逛了起来。
这个村子果然大,一人一狗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把村子大概走完,直走到灵墨犬已经不耐烦了,这才折返回了家。
刚上楼,张敏已经做好了午饭。
曲仲边吃着饭边和她说了说自己要去参加婚礼的事,并且打算就定当天的机票走。
“你这□□去啥时再来啊。”
没想到听到曲仲这么说,张敏下意识地认为他这是打算回家了,忙又追问起他下次来的时间。
昨晚和凌天肃聊起时两人都认为曲仲昨天说的话不过是哄两人开心罢了,这孩子估摸着要不了两天就得回去。
只是张敏没想到这才过了一晚,孩子已经打算要回去了,看来还是不习惯村子里的生活。
“外婆,我就去参加个婚礼,然后就回了,要不了几天。”
无奈地笑着摆手,曲仲吞下嘴里的菜连忙解释。
“还回来?”
“回,我不是说了这回不走了嘛。”
“那就去吧,顺便替我们去看看老朋友。”
放下手里的筷子,张敏顿了顿,突然想起自己多年没见过的老朋友。
因为女儿的事他们对北城那座城市很是不喜欢,连带着在北城的老朋友也很多年没去看过了。
“行啊,你把地址给我。”
“成,一会我让你外公给你电话和地址。”
吃完饭,曲仲陪着张敏去给凌天肃送饭,并且把自己要回北城的事又说了说,当然又再一次保证过两天就会回来。
***
xx酒店
刚下飞机,曲仲就直接打车去了酒店,完全是按照婚礼时间定的飞机票,一点没打算在北城多停留。
刚到酒店门口,曲仲一下子傻眼了,这门口站着好几对新人,新娘都化着大浓妆,他根本没认出读书时素面朝天的班长是哪位。
“曲仲,这呢!”
“班长,恭喜恭喜。”
人群里终于有人出声先招呼了他。
人都还没看清呢,曲仲光听到声音就已经变了个表情笑眯眯地迎着声音地来源走了过去。
边走还边掏出了裤兜里装着的红包,完美地错过了一脸笑意的金宝宝走到了旁边的一对新人们面前,就连红包也顺势摆了上去。
“我在这里……”
金宝宝无语地看着曲仲还在说着些恭喜的话,额头上的青筋都快要跳出来了。
“啊!”
曲仲抬头,这才注意到他对面的两位新人笑得已经歪了身子,显然是刚才已经听到了金宝宝的声音。
“呵呵,恭喜恭喜。”干笑着伸手捡起刚才放下的红包,曲仲这才羞得老脸通红地转身朝着正主走去。
“班长恭喜恭喜。”
“我谢谢你。”
女性的化妆技术果然是易容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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