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肇的工资,是按三个月一回寄回国的,出国后是按国际警察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的,一月5000,还有奖金,是一年一发,攒了几年,现在也算有钱人,他一本正经,居然来了句:“不是约好的,住宾馆?”
这男人直戳戳的,分明司机在,都不会迂回一下。
虽说分开这两年半,偶尔也能打个电话,能写信,但走之前俩人是约好,他走之前那天,要去住宾馆,对了,还得要聊聊她重生的事的。
那些事,不可能电话,书信,只能当面聊。
阎肇做事,一板一眼,这是要续上上回的事儿,跟她去宾馆聊天。
因为司机一直在笑,陈美兰只好上了车。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妆马靠鞍,本来一个很普通的男人,要他还是平常的衣着打扮,不要戴墨镜,陈美兰当然认得他,还会立刻使着他给自己揉揉脚。
但因为阎肇戴副墨镜,又不说话,陈美兰也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车往三环内开,今天去的是贵宾楼饭店。
虽说治安一直在变好,但九十年代的首都,什么奔驰宝马,马自达的小跑车,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红灯随便儿闯,马路就是他家的,车里大多小年青,看起来不咋起眼,但只要他们报个名字,小交警们连查都不敢查,会立刻放行。
相对他们,红旗属官方用车,再挂个军牌,老老实实,走的跟蜗牛似的。
陈美兰以为阎肇今天晚上,是要单跟自己过个二人世界。
但刚到贵宾楼门外,就见一帮子穿橄榄绿制服的公安,其中,还有一个被推在轮椅上的老人,大冬天的,老人戴了顶毡面礼帽,还戴着口罩,穿得多。
陈美兰没认出他来,但认得推轮椅的阎东雪。
所以那是顾霄。
顾霄的情况是这样的,自从在301医院治好病之后,就转到香港去居住了。
他的公司,虽说股份还在他手中,但控制权,目前在股东们手中。
他怕死,不敢回南洋,只能呆在香港,想要通过外界的帮助,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华国警方跟他谈过合作,愿意帮助他,但被他拒绝了,除了相信英联邦警方比华国警方更有能力,主要是英联邦能给他提供强大的律师团来打官司。
但律师团就意味着高昂的律师费,目前,香港正是归国前夕,房价飚涨,律师费也随之,被提到了一个天价。
顾霄的钱眼看就要花完了,官司迟迟没有结果,这才反过头来,迂尊降贵,来求助华国公安的。
所以今天,应该是顾霄和公安部的人组的局,阎肇是来参会的。
人还没死,钱花完了,拥有一座金山,却被迫二次流亡,顾霄也是够累的。
这种场合,陈美兰不该在场的。
果然,阎肇看有人来给自己开门,说:“你先上楼,我会给你叫饭的,后备箱里有东西,行李先不拿,把别的拿上去。”
这就得说夫妻间的默契了。
阎肇应该属于被提前喊回国的,因为还不到归国时间,不能回家,行李也还没有被公安部最后检查过,不能提的。但陈美兰于后备箱里,看到一个崭新的荞皮枕头。
在那一瞬间,她差点没晕死过去。
阎肇走之前那天,非说老爷子的枕头旧了,要给换个新的,然后把老爷子的枕头抱走了,害阎佩衡睡午觉的时候找不到枕头,差点没把家给翻了,结果,枕头却在八一宾馆的床上。
一看那枕头,陈美兰当然知道,阎肇这是在她开辟的新天地里,给自己找突破呢。司机们的眼色总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司机抢着要抱枕头,还一个劲儿说:“阎队是不是有习惯,非荞皮枕头不睡啊?”
“是,我也是。”陈美兰说。
“你们感情可真好,共用一个枕头。”司机的脑回路也够好玩的。
陈美兰上了楼,刚进房间不久,饭就送来了。
她人不在,但得给厂里打几个电话,布置工作,边布置边工作吃饭,这饭也吃了一个多小时,吃完之后再洗个澡,出来,看那荞皮枕头扔在床上,鼓的像要炸了,于是试着躺了上去。
枕头太高了,床又软,她就像只拉足了的弓一样。
这年头宾馆不用钥匙开门,改刷卡了,而且走廊地毯太厚,有声音都听不见。
只听门外滴的一声,枕头太高,又是在屁股下面,陈美兰一个鲤鱼打挺没打起来,还因为供血不足,脑袋晕,刚想翻身,阎肇的脑袋已经在她头上了。
他在看她,陈美兰也在看他。
伸手摁上裤腰带,阎肇有点慌:“我…我是不是应该先洗个澡?”
两年多没见,他没想到妻子比自己还着急,枕头都放屁股下面了。
箭在弦上,要发吗?
人设不能崩,陈美兰伸手拽上阎肇的皮带:“我又不嫌你脏,快来吧。”
回国,按理要在香港中转,一趟整点,还有一趟晚八个小时的航班,大家都会趁此机会停留,在香港逛一会儿,阎肇也可以把顾霄的事推后一天,但之所以没有,紧了命的赶回来,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世界上有个女人,不嫌他黑,不嫌他脏,也不嫌他性格不好,不论任何时候,任何事情,她不仅是满足他。
而且,给他的,永远都超乎想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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