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么哭闹着,有人看到了刚才的一幕,都有些纳闷,心说哪有你儿媳妇,旁边一个包子铺老板就上前问了,王秀菊:“就那个外国人,她就是!”
大家一听,差点喷笑出声,这叫啥事,脑子有问题吧?
不过笑着间,就有人想起来了,明白这是咋回事了:“你就是那个林荣棠的妈吧?林荣棠自己不行,是个假男人,竟然还傍了一个八十岁老太太,你不嫌丢人,我们可嫌丢中国人的人,也丢我们陵城的人!”
于是大家伙都恍然了:“就是那个在羊绒交易会的发布会现场被抓的林荣棠,他奶奶的,这是丢人丢到了首都啊!”
要知道,羊绒交易会是大家千辛万苦盼来的,谁都知道这对陵城意味着什么,不说别的,就连陵城的基础建设,都疯狂地修了一个三星级宾馆,重建了火车站,还修了交易大会的大厅,这是多大的投入啊,大家憋足劲儿想把羊绒交易会做好,就算不是做羊绒生意的,其它生意人也想借着这个机会露露脸,看看外国人,带带自家的销量。
结果呢,好好的一个发布会,上央视,上人民日报,他们竟然当场表演被警察抓?这幸亏是没引起什么大阵仗,不然就怕把羊绒交易会给搞砸了!
大家怒啊,一个个地指着王秀菊的鼻子嫌弃。
“你也忒不要脸了,你还是中国人吗?还是个人吗,巴着人家八十岁老太太喊儿媳妇?”
“我要是有个那样儿子,我直接给掐死!不嫌丢中国人的脸!”
“你家这真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王秀菊满地打滚,痛苦,绝望,茫然,现在听到大家伙这么骂她,脑子里懵懵的:“关你们什么事,你们见过大金镯子吗,你们见过瑞士手表吗,你们懂啥!”
“我呸!”
就有些年轻气盛的,拎起旁边的一个大铁勺子就扔过去,那勺子是包子铺用的,本来放那里晾着,不曾想就被人抓住,直接扔过去。
一个大铁勺子就这么砸王秀菊脸上,连带着黏糊的汤汁,王秀菊疼得嗷嗷叫,起来就嚷:“杀人啊,杀人啊!”
砸的那个其实很年轻,一时冲动而已,看到这情景,也有点怕。
这个时候,就见几个公安从火车站方向过来,大家看看情况不对,有些害怕,全都散了,那年轻人也跟着跑了。
人群散了,那几个公安过来,公安却是押着史密斯太太一起过来的。
王秀菊捂着自己的脸,看到公安抓史密斯太太,高兴得直蹦高:“你不孝顺婆婆,活该被抓,你这个死老妈子,你死大牢里吧,活该!”
史密斯太太就这么被公安从火车站揪出来,哪里还顾得上搭理王秀菊,老脸铁青,走路都颤巍巍的,最后还是被公安扶上警车。
王秀菊用袖子擦了擦脸,得意了一番,想着自己该去哪里。
她现在当然不敢回松山村,回去肯定被人笑话,听说她老林家的祖坟都被挖了,你说这日子怎么过?家里那破宅子她也看不上了!
最后想想,还是去找了林荣阳,林荣阳现在依然开着一个修车铺子,生意一般,就是勉强混口饭吃,租着人家的一间小破平房,见自己老娘来,叹了口气,也只能养着了。
不过王秀菊很快就住不惯了,林荣阳那个小平房太小了,恰现在天冷了,没有暖气,烧煤呛得她一直咳嗽,她出狱后就住林荣棠给她提供的大房子,哪里受过这种罪,以为现在大家日子好过了全都是暖气那么舒服,自然对林荣阳多有抱怨,时不时叨叨,嫌弃林荣阳没本事。
时候一长,隔壁都知道林荣阳的这个娘爱抱怨嫌弃,也有的知道这个王秀菊就是那个林荣棠的娘,偏偏这个时候林荣棠给判刑了,说是倒卖文物,贩毒,还搞□□,给判了无期徒刑。
王秀菊痛哭失声,跑过去打听,问那个史密斯太太,史密斯太太也被牵扯其中,不过她年纪太大了,又是英国人,最后还是被引渡回英国,接受英国法律处罚了。
至于中国,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来了。
这下子王秀菊彻底傻眼了,没有指望了,风烛残年,没办法,儿子一起住在这破平房里,修自行车为生。
冬麦有一次开车经过,还看到王秀菊在寒风中收拾杂物,手里都皴裂了。
据说村干部见过她,意思是她可以回去村里,申请低保,但是王秀菊哪有脸回去,只能留在城里活受罪艰难度日。
而这个时候,法国服装制造商怀恩先生和那位瑞士的封先生,也终于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为示重视,沈烈亲自驱车前往首都迎接,之后一路开车回来。
首都距离陵城三百公里,开车大概四个多小时。
一路上,大家相谈甚欢,车子开到半截还没到陵城的时候,已经把这个合作项目口头订了下来,大家都是干事业的人,这位怀恩先生也一直有意进军中国服装市场,不过从实力上来说确实竞争不过其它法国品牌,且也怕来到中国水土不服,如今有沈烈这个当地生厂商合作,倒是能助益不少。
而沈烈则是看中了怀恩先生企业的制造经验和背景,以及先进的设计理念,要说服装,中国人在设计这一块比起外国人还是不行,如果和人家合作,倒是能补全自己的短板,当然,依什么方式来合作,契约式还是合资式,这个都需要细谈,从沈烈的角度,他是想借着外国服装生厂商的优势来提高自己的能力,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做自己的品牌,而外国服装生厂商人家是想来中国挣钱,大家的目的不同,最好是找到一种适合双方的合作方式。
封先生见他们相谈甚欢,这个合作基本可以成,也是替沈烈高兴,他在瑞士和沈烈相处数日,曾经深谈过目前中国纺织业发展的方向,对这个年轻人非常欣赏,这次回来,他也有意在陵城发展自己的事业进行投资。
一行人到了陵城后,江春耕和冬麦前来迎接,已经订好了陵城宾馆最好的房间,也订了陵城大酒店的包厢,可以说是抱着最大的诚意来款待。
冬麦出现的时候,沈烈注意到,封先生的脸色骤变,他怔怔地盯着冬麦,竟然半天没反应过来。
沈烈心里更加确定了,不过当下不动声色,依然招待封先生和怀恩先生。
席间冬麦并没出现,只有江春耕和公司两个专业经理人陪着,一起商谈合作事宜,沈烈可以感觉到,封先生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他心知肚明,不过却故作不知,最后连怀恩先生都好奇:“feng,你是有什么事吗?”
封先生忙道:“没事,没事,可能我一路舟车劳顿,有些累。”
大家一听,便说那就早点休息,于是散了饭局,沈烈亲自送怀恩先生和封先生过去陵城宾馆。
沈烈送怀恩先生回去房间,出了走廊,便看到封先生正站在那里,显然是在等他。
沈烈笑着上前:“封先生,是有什么问题吗?”
封先生欲言又止。
沈烈:“楼下有咖啡厅,我们过去坐一坐?”
封先生点头。
于是过去了咖啡厅,这个时候已经晚了,自然不适合喝咖啡,于是两个人各自要了一杯水。
封先生望向沈烈:“有个私人的问题,冒昧之处,沈先生还请见谅。”
沈烈:“封先生,昔日我过去瑞士,多亏你鼎力相助,如今封先生来到陵城,我自当尽地主之谊,有什么问题,封先生尽管说就是了。”
封先生沉默了片刻,终于开口:“沈太太和我一位故人神似。”
沈烈其实今天一直不提,也是有试探的意思,毕竟封先生在海外多年,就算不曾结婚生子,但到底是怎么想的,谁也猜不到,他作为生意伙伴也不可能贸然去谈论这种问题,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请他主动开口。
如今听到他这么说,沈烈便笑了:“是吗?竟然有这么巧的事,封先生那位故人是在瑞士吗?可有照片?”
封先生叹了一声:“我已经三十多年不曾见过她了。”
沈烈:“这样?”
封先生:“不知道沈太太姓什么,是哪里人?”
沈烈:“我太太姓江,是陵城下面村子的,当初属于油坊公社下的东郭村。”
封先生显然有些失望:“姓江啊,今年什么年纪了?”
沈烈便把冬麦的出生年月说了,看着封先生眼中瞬间迸射出的激动,他道:“不过我太太从小是由养父母养大的,她的亲生父母本来是当地的知青,后来却离开了,她只能是被养父母收养长大,一直到十年前,机缘巧合,竟然遇到了亲生母亲,这才认了亲。”
封先生神情震动:“亲生母亲?她的亲生父母姓什么?”
沈烈:“姓苏,在首都,现在已经退休了,就和我们一起生活。”
封先生听得那个“苏”字,整个人猛地站了起来,他不顾一切,握住了沈烈的手:“她人呢,她在哪里,告诉我,她在哪里,我要见她!”
沈烈平静地看着他。
封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只好放开了沈烈的手,但是情绪激动,难以压抑:“沈先生,你所说的这位苏女士,应该是我的一位故人,我和她已经失散多年,我想见见她,如果方便,请让我见见她。”
沈烈:“封先生,今天太晚了,明天我会和我岳母提起这件事,确认下,如果她确实是你口中提到的故人,那就巧合了,自然会见一面。”
封先生显然是有些不甘心,不过现在已经晚上十点多了,贸然跑去确实不合适,只好勉强按下情绪,点头道:“好,沈先生明天记得一定提一下。”
沈烈答应,和封先生告别,封先生略犹豫了下,却又道:“沈太太她——”
沈烈当然知道封先生要问什么,他应该已经猜到,冬麦就是他的女儿。
不过沈烈现在并不打算说,无论老一辈有什么恩怨情仇,那都是上一辈的事,他这并不适合说这个,一切留到明天,让他们两个人自己去说吧。
于是他故作不知:“封先生,你是想问?”
封先生咬了咬牙,苦笑一声:“没什么,我就是想说,沈太太和她的亲生母亲长得很像吧。”
说着这话的时候,他眸中泛起惆怅的回忆。
沈烈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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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家里已经快十一点了,冬麦没睡,苏彦均也没睡。
苏彦均听到汽车声响,知道是沈烈回来,竟然从沙发上直接站了起来,她显然也有些迫不及待。
反倒是冬麦劝她:“妈,你可得稳住,当年到底怎么回事,你需要一个交待,咱不能自乱阵脚。”
苏彦均点头:“冬麦,我知道,我就是想起来过去,总是有些遗憾。”
如果当年不是误以为女儿已经不在人世,她应该会去找封越涵,不会就那么无声息地分手了,如果不是因为女儿没了,在后来封越涵给她写越洋信件的时候,她会试着回应,好歹给双方一个机会,但是她拒绝了。
为什么?因为女儿没了,她不愿意回忆,因为女儿没了,她心存愧疚,她并不想见到封越涵,这一切都会提醒她,女儿就那么没了,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没了。
但是造化弄人,冬麦活得好好的,因为这个,她活生生错过了三十二年!
她不知道应该恨谁,恨自己太傻吗,还是恨父亲当年的阻拦?
其实如今的她多少能猜到,父亲只是拆散自己和封越涵罢了,他后来急病而亡,临终前嘴唇一直在动,牵着自己的手不放,他应该是想告诉自己的。
只是当时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所以她恨不了父亲,她只能恨造化,恨缘分。
说话间,沈烈进家了,苏彦均的目光马上落在沈烈身上。
沈烈便将和封先生会晤的情况说了,苏彦均半天没说话,之后转身,捂着嘴巴进屋去了。
沈烈和冬麦面面相觑。
看来两位老人家在经过了长达三十二年的分离后,依然彼此挂念着对方。
这些年,冬麦也见过那些台湾归来的游子,当年匆忙离开,扔了妻儿在大陆,过去台湾一般重新娶妻生子了,时过境迁,四十多年,已经白发苍苍的时候,大陆改革开放了,回到家乡,重游故地,这才知道,原来昔日的发妻就那么一直等着自己,苦苦地等了四十多年。
西装领带穿着皮鞋的归国台湾同胞和倚着门槛远望的年迈妇人,成为了这几年常见的一幕。
毕竟这个世上爱情再美好,也终究败给了漫长的岁月,男女骨子里的差异便走向了不同的路。
女人大多选择坚守,男人大多选择屈从。
两位老人家,在失去音讯长大三十二年的光阴里,竟然都未曾婚嫁,可以说,这几乎是童话一般的美好故事了。
洗漱回到房间,冬麦想了想这事,忍不住感叹:“如果我们分别三十年,你是不是已经另外娶了别人,你会等着我吗?”
沈烈:“瞎想什么,睡吧。”
冬麦却不放弃这个问题:“你说啊!”
沈烈:“这个问题没法回答。”
冬麦便哼了声,从被子里伸过手去,轻轻拧了他一把:“你是不是根本不会等我三十年?”
沈烈好笑,一把将她搂过来,低头亲她脸颊:“就知道傻想,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根本不存在。”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2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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