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乘鸾宫里,只有女弟子。
所以,这称李渊茹为“姑姑”的男子,身份,便颇有了些“意味深长”。
但瞧李渊茹神色,像是早就习惯了他这般胡闹,虽嘴上说着,要打掉“他满嘴狗牙”,但实际上,却并没有,当真要把他给怎么样了的意思。
“你说,若此时,姑丈回来,瞧我坐的离你这么近,会不会大发雷霆,把我丢锅里,跟狗肉一起炖了?”
男子一边说着,一边坏笑着,又往李渊茹的面前凑了凑,故意摆出了一副欠揍模样。
就好像,能惹李渊茹恼怒,将是他极大荣耀一般。
“依着说我,还是别白瞎了一锅狗肉为好。”
李渊茹笑着伸手,往男子的眉心处,又弹了一个脑崩儿,这一次,只是听声音,便能知道,定比刚才那个,要疼得多。
“我使你去办的事儿,办的怎么样了?”
瞧男子被自己谈得龇牙咧嘴,李渊茹不禁笑得更灿烂了一些。
起身,从袖袋里摸了一只银质的小盒子出来,打开,用食指从里面勾了一点儿米黄色的软膏出来,给其涂在了,被自己弹红的眉心位置。
“已经送去了。”
“啧,早知道,那货的胆子那么小,我可不舍得,拿撬得那么完美的一块儿天灵盖出来。”
“我敢说,要是我的短刀,再往他脖子方向挪一寸,他一准儿得吓得湿了裤子。”
男子一边说着,一边从靴子上,拔了自己的匕首出来,得意的甩了个刀花儿。
那匕首,精美华贵,单是手柄和外鞘上镶嵌的各色宝石,就有几十颗,让人一眼看去,就知这玩意儿,一准儿价值不菲。
“瞧你那怨怼样子,不过是跟你要一块儿,又不是把你的战利品,悉数送人,哪就至于,给你委屈成这样!”
“喏,给你两块儿,二换一,不让你赔,行了罢?”
知男子跟自己摆出一副哭脸,无外乎,是想跟自己讨些好处。
李渊茹笑着摇了摇头,从自己的袖袋里,摸出了两块光洁如玉的骨头,半点儿犹豫也无的,径直丢给了他,“过几日,我可能要陪你姑丈,去南疆走一趟,你若想跟去,就早做准备,早早儿的,跟你的那些莺莺燕燕告个别,别临到要出发了,又跟我抱怨,没给够你时间准备。”
“哎呦,姑姑,瞧你这话说的,怎听着,我就成了个到处沾花惹草的败类?”
“我的那些鸟儿,可都是宝贝来得,走哪儿都得带着,哪就能随随便便,交待给旁人照顾去呢!”
听李渊茹用称呼女子的口气,称呼自己饲养的鸟雀,男子却是不恼反笑,拖着凳子,又往她近前里凑了凑,摆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儿,“不过,说真的,你到底什么时候,肯给我个特赦,允了我嫁进乘鸾宫去?我的那些鸟儿们,整天这么辛辛苦苦的为宫里做事,却连个正当名分都没有,可是委屈的很呢!”
“此事,关系重大。”
“我劝你,还是再好好想想,赤乌。”
“宫里的规矩,你比我懂,嫁进乘鸾宫,你便是鸾后,往后余生,都只能跟宫里的鸟儿们为伴,再也不能跟世间女子,有任何瓜葛了的。”
面对赤乌的“诉请”,李渊茹终是露出了为难神色。
这由老宫主幺子所留,自幼便爱极了各种鸟雀的男人,从来都是个,让她头疼至极的角色。
他的父亲,因酒后失查,与一个西境女子有染,而失了嫁入乘鸾宫,成为鸾后的机会,并因此,而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郁郁而终。
他遭母亲遗弃,被发配西北,巧合路过的她,自野狗的利齿下救了出来,治了伤患,便从此,成了赶都赶不走的“拖油瓶”,几百里跟随,饿了啃树皮,渴了喝泥水,都不肯离开。
如果没有他,乘鸾宫主,应不会收留她这么个,跟乘鸾宫全无瓜葛,天分也差得离谱的人才是。
说起来,倒也算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她的一时善举,却机缘巧合的,救了自己性命和前程。
赤乌的天赋极好。
据老宫主所说,与他的父亲,一样好。
但比起让他嫁入乘鸾宫,与一群鸟儿缠绵余生,老宫主更希望,他能当个正常人,娶妻,生子,于晚年,尽享天伦之乐。
临终之时,她曾继承她宫主之位的李渊茹,立下了这样一条遗嘱若赤乌,百次诉求,嫁入乘鸾,且尚未丧失资格,便允了他。
这一次,已是第九十七次。
赤乌,依然未与任何女子,有情爱瓜葛,亦未失却手臂上的那块儿,象征其仍是童子的印记。
“世间女子,尽是些披着好看皮囊的俗物,哪及得上,鸟儿们的半根翎羽?”
“若能嫁给塔里的那位,日日与她耳颈厮磨,那才是,真真儿的不曾虚度此生呢!”
乘鸾宫,之所以被称为乘鸾宫,乃是因为,其驻地,有一座塔,塔里,住着一只被称为“鸾鸟”的巨鸟。
没人知道,那只鸟儿,已经多少岁了。
也没有哪个宫人,真正见过,那只鸟儿的风姿。
服侍供奉的人,每日被蒙上双眼,将吃食送进塔门,就要立刻回返,走的慢了,便会连人一起,成了那“鸾鸟”的美食。
只有得那鸾鸟青眼的人,才能修习鸟语秘术,也只有修习了鸟语秘术的人,才有资格,成为鸾后,并于大婚当晚,亲见它的风姿,而不死于它的利喙锐爪。
当然,一切都是传说。
依着规矩,乘鸾宫的人,每年都会给“鸾鸟”进献若干样貌姣好的童子当贡品,直待其选定鸾后,至鸾后死去,再周而复始。
但结果,却大都相同。
那些被送进塔里的童子,会于次日清晨,成为一堆碎骨,被丢出塔门。
仅极少数,能用自己的双腿,自塔里走出来,并自此领悟,鸟语秘术的真意,成为鸾后候选。
金乌的父亲,是自愿走进塔里去的,出来的时候,满脸幸福笑意。
金乌,是自己偷溜进塔去的,出来的时候,哼着小曲儿,左手的食指上,转着一只闪着七彩光芒的晶石项圈儿。
那时的金乌,还不知自己是经历了一场生死未卜。
他总是跟旁人说,那塔里,只有一个漂亮的小姐姐,压根儿就没有什么鸾鸟。
待后来,他长大了一些,虽还如小时候般的,隔三差五的进塔里去玩耍,却是在某一天后,突然,就对自己在塔里的所见,只字不提了。
他只是说,他要嫁入乘鸾宫,成为鸾后,任什么人劝说,都再不肯听半个字。
“你再好好想想。”
“你才十七,以后的日子,还很长。”
李渊茹深深的吸了口气,对金乌的执拗,再次回以拖延。
这孩子,是她瞧着长大的。
他的童年很苦,苦到只要有人肯为他驱赶野狗,便不惜跟着人家赴放逐之地,宁可啃树皮,喝泥水,发烧到昏厥,也不松开,揪着人家衣角的手。
所以,她希望,他的余生能多些欢喜,多些安乐,多见些寻常人才能见到的岁月静好。
乘鸾宫很好。
但她觉得,对金乌而言,应该有比成为鸾后,更好的未来。
信仰这种东西,总与狂热交相辉映。
可狂热这种东西,总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陆续褪去光芒。
若不能在光芒散去之前死去,余生所剩,便唯有悔恨和孤独。
他不希望金乌早死。
亦不愿,他于狂热褪去后,守着一只鸟儿,寂寞终老。
毕竟,于她而言,金乌可以算是半个亲人。
能成为鸾后的人,她们可以慢慢找。
但金乌,却只有一个。
“姑姑,有些事儿,不曾经历的人,是永远都不会懂的。”
“祖母在世的时候,嘴边曾常挂着一句话,叫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见李渊茹把目光移向了窗户位置,不与他对视,金乌不禁一笑,深吸了口气,仰起头,看向了他之前藏身的那根房梁。
“我已经不是个小孩子了。”
“你所以为的狂热,亦从未在我身上出现过。”
“我是真心倾慕她,欲与他执手偕老的,不管在你们的眼里,她是神圣,还是妖物,或是其他什么。”
“这就像,你力排众议,要回中原来,嫁给姑丈一样。”
“所有人都觉得,他配不上你,你不该为了他这么一个,说是一无所有都不为过的人,冒险和委屈,可你却觉得,他便是你想要的,付出再多,也值得。”
“如今的我,也是一样。”
“所以,就算你让我思考再多次,我会给你的答案,也只这一个。”
“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与她相携相守,余生不悔。”
说这些话的时候,金乌的眸子是清澈的。
就好像,能与那只传说中的鸟儿相守,是他毕生所求,若不可得,便宁可死去一般。
说罢,他缓缓的站起身,纵身,跃上了房梁,重新将自己隐藏了起来,“我知道,祖母在临死前,跟你说过什么,我劝你,还是不要白费力气好些,如果,你一定要听我亲口说一百次,才肯罢休的话,那现在,我就可以把剩下的两次,悉数说给你听,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我要嫁进乘鸾宫,成为鸾后,好了,现在,你可以回答我,你同意了!”
第二十七章 此生不悔委身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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