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最爱四雅,曰点茶,曰焚香,曰插花,曰挂画。如今三雅有了,只差最后的画。
林绣笑吟吟地看她,摆出笔墨来。白墙空荡,庄娴略一思考,提起笔来画一幅竹。
既可食有肉,也要伴竹居。这意趣分外喜人。
林绣正绞尽脑汁要作一番赞美的长篇大论,看见门口有人掀起帘子。
不等她穿好鞋子迎接,庄娴就快步走过去解释着,“明日才有呢。”
林绣伸回脚,坐在桌案后悠悠地吹着茶。怪不得说当老板的快乐普通人想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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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天,说变就变。晌午时天气还极晴好,突然间就下起雨来。
学堂早早下了学,林绣乐得如此,忙把淋了雨的大人小孩迎进店来。
屋檐下的残雨滴滴答答落在脚边,攒成一朵小小的雨花。
春生娘合上伞,抖搂净雨滴才走进来。不大的铺面布置得洁净素雅,门口处铺着块柔软毡布,让湿了鞋的人不至于滑倒。
靠墙处立着一小小书架,供人在等粥时阅读。有当朝大儒何老先生的诗选,也有江学士等人的集子,纸页俱是崭新洁白,散发着清幽墨香。
掌厨兼迎客的是位极年轻的小娘子,正满面春风地招徕着。
春生有些受凉,在家歇息了几天,嚷着要喝粥。她端上自家熬的白米粥,那小子却扭头,非让买什么状元及第粥回去。这孩子喜好一日一变,一会是爆米花一会是及第粥,还都是她从未听过的东西。
春生娘摇摇头。白粥和咸菜窝窝头就是顶美的搭配。粥里加料,想想也腻口。
刚一坐定,小娘子快手快脚地沏好茉莉花茶,一桌摆上一碟毛笔尖一样的酥糖,笑着说是赠菜。
口味倒在其次,主要还是讨个彩头。春生娘拈起一个看看,脸上浮现起笑意,做得确实逼真。形似狼毫,笔头饱满,层层起酥。
林绣站在一旁有些忐忑,这毛笔酥并无笔杆,也无蘸墨。
本来该有麻糖做杆,她嫌麻烦又不卫生,就偷懒省了这步。至于磨成墨样的蓝莓酱,这个时节去哪买蓝莓呢,因此也可舍去。
如此到装盘的时候,才发现实在小家子气。庄娴摘片紫苏叶放在中央,才略好看些。
这酥糖看起来梆硬,春生娘有些迟疑地咬下。薄衣松脆掉渣,一层一层在碰到齿关时碎开。
虾须般细,银丝般亮,比过年时吃的花生糖还要酥软。这口味并非粘上牙膛的死甜,而是丝丝缕缕在舌尖化开的蔗香。
本来只想给春生打包一份,她突然改了主意,吩咐着店家来两碗。
灶台处传来很清脆的一声应答。
旁边的小女孩拿了片羽毛逗猫,美其名曰给它“抓虱子”。林来福被痒痒得抓耳挠腮,可惜无人解救它,只能“哦咪哦咪”厉声叫唤。
铁锅烧得极热,加了薄油进去,白烟“腾”的淬起。
葱花在油里上下翻滚,逐渐凝聚而变焦黄。
林绣在进门处的灶台忙活,边偷闲向外望去。
有小孩子探出舌头来接雨,“叮”声雨花溅开,汽水一样甜滋滋渗入人心底。
第16章 状元及第粥 他的手心被直接握住,传来
与江南的杏花烟雨不同,盛京的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骤降的温度证明它曾光顾过。
都快秋天了啊,林绣挖出一勺槐花蜜泡水,心中很是感慨。她小心地拧紧盖子,又有些雀跃,很快就能用桂花蜜填满蜜罐了。
街道坑坑洼洼处仍有积水。大明白天的,行人却不多,或许趁着阴天都在家睡觉。
移观道上冷冷清清,只有家小店门口聚着人。
有人怠懒,还穿着夏衣,自然被凉风吹得头昏脑涨。赶忙坐进店来,一壶热腾腾碧滢滢的茉莉花茶喝下去,只觉鼻孔通气、浑身舒坦。
进门处就是口大锅,黑亮如新,风里来雨里去的却并无尘埃。
白水滚着,文火慢煨,锅里发出些极美的香味。
熬粥的小娘子慢慢搅着锅底,抛入块豆腐。这豆腐嫩生生、软沓沓,没骨头一样一搅即化,隐入白米中不见。
一个个天青色的碗高摞,底儿微微发黄,让人忍不住想象着,其中盛过怎样的香与热。
猪杂下水、丸子冬瓜之类的都很便宜,“咕嘟咕嘟”沉入滚水中。她清早去小摊上挑回一筐,均洗净切成杏子般大小的块,如此最适宜煮粥。菠菜一掰两折,青白浮沉。
煮着煮着,原本素面朝天的白粥染上些酱色,极鲜明的色彩对比霎时间黯下来。菜叶与猪杂与丸子,渐渐显出些相同的模样。
若熬成黏答答浆糊般就不美了,需得水米分明又自相融合。小娘子捅了捅灶火,往里头抛入勺盐,取个空碗盛了点尝尝咸淡。
食客们的目光不约而同看向她,咽口水的轻声响作一片。
小小的店里人头攒动,热气无处遁形,精准地钻进每个人的鼻尖。
香啊,实在是香。
等饭的过程总是让人心焦,有人摩挲着墙上的墨竹,画得果真有味。
“老板,你这么好的手艺,为何不扩大店面呢?”同桌人纷纷附和。
林绣搅拌着粥,抬头笑道,“暂时还缺着些银两。”若非实在囊中羞涩,她也很想拥有一家自己的店铺。
和自己预想的不同,除了紧邻书堂的学生,不少老饕也寻过来点名要喝状元粥。她心中暗自奇怪,这可不是那状元郎的噱头能吸引来的。
“听说那恒通酒楼正低价转出,姑娘若有意,我可为你牵线。”一柄描金的折扇缓缓打开,环珮叮当,陶玄安笑得风流肆意。
阴天扇扇子,陶公子果然雅人,林绣腹诽着看向他。
“恒通酒楼?”这酒楼就在今耀楼对面,可没听说转让的消息啊。
众人议论纷纷,恒通酒楼生意红火,就算账上亏空也不至于假手他人。
“因为这是我家开的。”狐狸一样的眼睛弯起,“只要五千两银子,这买卖是不是很划算?”
林绣:“”只要五千两,亏他说得出来。大少爷在蜜罐里泡久了,果真不知人间疾苦。
配菜是脆腌青瓜与麻酱拉皮,各桌早已吃得精光,都翘首以盼着那杂粥。
林绣给庄娴递个眼神,她会意,转回后厨端出几碟猪皮冻。
庄娘子笑得眉眼弯弯,“本来要留下自己吃,现在想着,不如让大家也都尝一尝。”
快刀切成亮晶晶的厚片,交界处凝着的葱花与肉碎也被一分为二。筷子夹起一片,色如软玉,颤巍巍地直抖。趁肉冻不备,眼明手快地平着夹稳放入口中,一整块肉冻在接触到口腔的那一刻就柔软起来。
若是放在滚粥上,上面的还凝固着,下面的就被热气呵化了。
锅内泛起很柔和的密集小泡,林绣端出来盛的满当当的瓷碗,摸摸耳垂给手指降温。
众人忙捏起调羹。
一时间店里突然安静了,只剩勺子撞碗的叮当脆响,以及吸溜吸溜的埋头嘬粥声。
陶玄安喝了一口,率先赞道,“竟要把舌头都鲜掉了。”其余人也附和着,纷纷嚷鲜。
和食客们打趣几句,林绣给自己斟了杯热茶。这一锅刚出就全部卖完,下一锅还等着她呢。
檐下的雨滴落入喝空的茶盏中,把那点皱了的茉莉吹起来。
张爱玲的话在本子上不知抄过多少遍,“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只是因为下雨才不来。”现在看来仍很应景,只是她觉得有点酸溜溜。
她巴不得天天下雨,好让食客们都进店避一避、吃上一碗热腾腾的生滚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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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的积雨还没走远,郊外道路崎岖难行,一脚下去泥点四溅。
马车慢悠悠走着经过移观道,重墨书就的幡旗很是显眼。江白眼尖,自言自语着,“林姑娘都开起小吃店了。”
从上次在城隍烤洋芋,到现在还不足一月。江霁容正闭目养神,闻言掀起帘子向外看去。
“状元及第粥”几个大字写得很好,不知出自谁手。
那日车夫回来,说是庙里不见人影,他也就忘却了此事。
街道两侧榆槐挺茂,御沟内芦草低伏,风吹雨打过之后又爬起来。他心中一动,吩咐车夫停下。
陶玄安一碗粥喝了半个时辰,周围的人走了又来,他自在原地岿然不动。
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搅着粥,思考着怎么和小娘子搭话。余光里瞥见有人在不远处停下马车。那架马车倒是眼熟,仔细搜寻记忆,似乎在自己府上见过。
影影绰绰里也能看出为首之人如芝兰玉树,气质不俗。
待他下车往店里走,陶玄安脸上表情瞬间变得五颜六色。
学士府昨夜传信来找他议事,自己是怎么回答来着?好像是说很不凑巧,要去端王府摹图
他一拍脑门,道声“告辞”,扔下银子就跑。
林绣收起碗。这陶公子脑回路异于常人,她也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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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子里的水沸腾着,扑起很温暖的气息。一只肥猫在门口追逐跳跃的光影,白毛上染上些泥水色。
江霁容隔着很远就听到她的声音,“来福,回来。”
来福,是猫的名字吗?穿过吵吵嚷嚷的食客走进来,他的唇角勾起一点清淡笑意。
林绣正在围裙上擦了手,头也没抬地招呼着,“客官里边请。”
食客间引起一阵响动,有人压低声音议论,“江大人怎么来了。”“他可是前几年的状元郎。”
江霁容往里走着,她正坐在地上低头看书,眼神很是专注。封面上书江源著《清要杂谈》。
林绣眼前突然出现一双金丝雪纹靴。
她抬头看去,正撞上江霁容波澜不惊的双眸。他带着外面的冷雨而来,衣袍洁净,不染一点尘埃。
“江大人?”
林绣愣了一下,想站起身却发现腿麻了。
一双手伸了过来,手指纤细而有力。他靠得很近,林绣能感受到咫尺间温热的呼吸。
他的指甲修剪得宜,透着光润的淡色。
“林姑娘,地上凉。”
这是要扶我起来?林绣使劲晃晃脑袋,把手覆上去。
尝春酒(美食)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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