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你这样的,长得又帅,又有戏拍,还能当男一号的人,你说你不适合演戏?你知不知道,那些天天挣着有一天没一天工资的群演有多羡慕你们这些能演一个有名字的角色的人啊。”
“我还当你是被人害了,想帮你出出主意。没想到先不提别人是怎么样,你自己从根上就已经放弃了啊!”
他怒目圆瞪正色道:“别跟我说什么不想强求呀,看起来有多阔达的话。”
“还说什么看开!都是放屁!”
“仅仅因为一点挫折就退缩,是懦夫的行为!”
他语重心长:“孩子,不要懦弱地害怕失败。”
第27章 、027
那一刻,他突然很想见她。想让这短暂的交集变得长一点再长一点。想告诉她自己的决定,和她分享自己的喜悦。
程景沉离开的这四天,明珠都是靠着他留下的一些小零嘴以及外卖为食的。
这几天气温降的厉害,她是个怕冷体质,换上了最近买的轻薄羽绒服,又随意在脖子上挂了个围巾,才推开门,打算去买今天的早餐。
小笼包、煎饼、羊肉泡饼、肉夹馍……门外的小摊她都已经几乎吃了个遍。味道都很棒,但是明珠总觉得都还是差那么一点滋味。
今天吃什么呢。明珠一边思考着这个严肃的问题,一边用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地,迈出了房门,然后怔愣地站住了。
楼道里,有个此刻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正靠在对面的大门上,双手抱胸,修长的腿微曲着,神情却没有他的姿势这样放松,似乎在思考什么难题一样,目光没有焦点。
明珠微微睁大的杏眼。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样子,他的站永远是那么挺拔。
而现在,他随意的站姿为本身的英俊帅气平添了一分潇洒。
但无论是稳健的他还是潇洒的他,都各有各的迷人。她一眨不眨地看着对面那个男人,心想。
察觉到了她的出现,那个人的目光慢慢有了焦点,抬眸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眼中红血丝告诉了她他的疲惫,但是她却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释然与放松。
然后,她听见他用因久不开口有些暗哑却温和地声音问道:“早上想吃什么?”
——
明珠房门还没彻底踏出去,就又回了家。但她不由得笑弯了杏眼,心中比吃到了小笼包、肉夹馍、羊肉泡馍……所有的小吃都吃了遍还要开心。
因为她的专属厨师回来了。
想到这儿,她的杏眼不由得又弯了几分,只余下一条纤细的接近半圆的缝隙。
但是……
她低头看了眼身上臃肿的黑色羽绒服和围得乱糟糟毫无美感的围巾。
几天没见,她好丑。
回到房间后的她,立刻化身为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会儿把穿上有些臃肿的羽绒服脱下挂在衣架上,一会儿又把衣柜里的白色呢子大衣拿了出来。
一会儿把早上嫌头发太长碍事而扎起的丸子头拆开,用卷发棒将长发卷出微微的波浪。一会儿又去细细描了一边刚刚画得有些粗糙的眉毛。
准备好了一切。明珠惬意地窝在沙发上,等着程景沉待会儿过来叫自己去喝粥。
她强迫自己止住了笑意,揉了揉因笑得太久而有些酸胀的面颊。
笑得太久,脸会僵住的。
但是,她们今天早上要喝甜甜的红糖小米粥欸。
“嘿嘿嘿……”
明珠违背了意志笑出了声。然后又像想到了什么一样,瞪圆了猫儿一般的杏眼,捂住了嘴巴,竖着耳朵看向门外。
等了一会儿,门外还是毫无动静,就又瘫倒在了沙发,无声的笑着打了滚。
平息了因他突然回来而带来的兴奋。她躺在沙发上,娴熟地从客厅的茶几上,摸出了一张照片。
她撑起双臂,把照片高高地举起放在眼前。
照片中的人,正用一种温柔专注的目光看向相片外的人。有那么一瞬间,明珠恍然以为,他正在和自己对视。
就在她的脸慢慢地沾染上了胭脂色时,她又唰地把照片夹在了硬纸书里,藏在了沙发的抱枕底下。
她有些想他了。
而且她为他走之前对他说的那番话很后悔。
她不了解他的家境,她只听他提起过他的妈妈是大学教授,却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自己的爸爸。想来,大概率是普通的家境。
而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苏梅凭借与傅氏集团的关系,在娱乐圈也是真的可以只手遮住小半张天的。
他要想凭借着自己走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她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他的放弃,鼓励他争取,何尝不是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意味呢。
但好在,明珠想到了刚刚程景沉的目光,笑了笑,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受到不好的影响,并且一定有了自己的主意。
“真是……”不亏是我看上的男人。她喃喃道,语气无奈,嘴角忍不住上扬。
“嗡嗡嗡!”
手机在茶几上转着圈地震动。
是明珠进门定好的闹铃。
蹭了这么多回饭,她早就大概摸清了他做饭的速度。熬这个粥,他大概需要四十五分钟。
于是她在进屋时特意设置了四十分钟的闹铃。以给自己五分钟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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