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朗:“所求者唯有战利?”
慕容辄:“唯有战利。”
王朗深深地看着那名年轻的男子,在这一瞬间,他竟在慕容辄身上看到了自己,那是年少而志高,雄心壮志的自己;那是还未被岁月和时光打磨,想要闯出一番天地的自己。
相隔了近二十年,在这一瞬间,王朗竟恍惚间仿佛看到了过去的自己与他重合在了一起。虽然因年轻而略有不足,但却有着无限可能的未来。
他不禁摇摇头:“年轻人啊,真是幸运。”是啊,慕容辄是如此幸运,在这样的年纪遇到了那样的君王,注定要成为史册上抹不掉的明星,注定要在这世间轰轰烈烈地走上一造。
可能是因为回忆起了过去,王朗对面前这位年轻有了几分好感:“这是那位陛下交代的?”
“并非。”出乎他的预料,慕容辄居然否定了这点,“陛下只是稍微和臣交流了一下,便将此事全权交给了臣。”
说道这点,慕容辄露出骄傲的神情,这是他们禹朝的陛下,知人善任,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都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正是因为战场瞬息万变,此时的通讯技术又极为受限,领兵在外的将军往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如何行事,若是事时都要禀告陛下,早就延误了战机。他虽不会亲自参与战争,但此次的指挥大权却在他手上,陛下不过与他交谈半日,便放心地将决定权全权交付于他。
这般信任让慕容辄感动地无以复加,恨不得肝脑涂地以报陛下的知遇之恩。
这下王朗是真的说不出来话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真正能做到的又能有几人,有如此之心胸,何愁天下才子不尽入他囊中?原本他还对慕容辄得遇明主有一丝丝的嫉妒,此时却是再也说不出来话了。
如此君王,数百年也未必能出一位,这便是所谓的天命吧,罢了罢了。
王朗捏捏胡子:“既然如此,君有何计划,不妨说来听听?”
“很简单,骑兵之威,在于冲阵。而若想冲阵之势成,必然要让马匹奔袭提速。”慕容辄道,“我军有一物,名为地雷,可埋入泥土,踩之即爆。”
“碎片若飞刀锋利,可直刺入骨髓,马匹又易受惊,难以控制。两方之下,骑兵之冲阵之势必然遭到破坏。”
“解决了冲阵骑兵,十八部铁骑便如狼失了利爪,威力骤降。”他说道,“贵朝大可以将此物埋于合适之处,破坏骑兵冲阵之势。”
地雷是兵工厂今年六月时发明的,但因为弹簧不好做,导致地雷的灵敏度极低,原本已经视为报废品了,却被吕飞铭注意到。
这种地雷只有在极大力气重击之下才能爆炸,威力也不足以杀人,但他却觉得这正好可以用来克制十八部铁骑。
骑兵上马后踩地力气极大,足以触碰地雷,而威力不足也不妨碍,马匹只要听到那声音后便会受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一点点小伤口都是致命的,而恐慌会在马匹之间迅速传播,导致一连串的灾难。
慕容辄继续说道:“当然,你我也并非固守一城,为防止地雷耗尽,我方军队会在此期间奇袭其粮草大营,让其有去无回。”
“奇袭?”王朗皱眉,“老狼王用兵老练,粮草大营必在守军层层包围之中,贵朝要如何突破,就算突破,只要有探马相报,在外大军便可立等转身回营,将贵朝军队瓮中捉鳖。”
慕容辄听后笑了,他想到那日皇庄所见之景,也忍不住在心中赞叹一句,若非亲眼所见,如何能想象到这天下还有这等物品。
“很简单,我军……”他看向王朗,“会从空中袭击。”
第106章 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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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冽的寒风,飞卷的旗帜,战马的铁蹄踏碎枯草的声音……
苏查自六岁起便随父狩猎、出征,在他看来,边境的汉人们与牛羊别无异处。都是如此瘦弱如此不堪一击,面对十八部铁蹄根本无一战之力,只能任由他们追逐宰杀。
他七岁时杀了第一个汉人,那是一名被部落捉住的男性奴隶,可能有十三岁,或者是十五岁,长久的缺衣少食让他十分瘦弱。苏查记得很清楚,那是一场宴会,父亲和叔叔醉酒后说到了他已经可以独自狩猎了,叔叔便提议让他在今天见见血。
那奴隶就这样被从羊圈中牵了出来,他被允许喝了一碗肉汤,一块青稞饼。这并不是他们的怜悯,而是为了让奴隶在接下里的时间里有足够的力气逃跑,让这场戏剧变得更加有趣。
当时不过七岁的苏查身上披着昂贵的皮毛,每一个辫子下面都坠着昂贵的宝石。他的那匹黑色骏马每日的粮草所花费的,都能供像这样的奴隶至少吃上一个月。
那名奴隶身上只披着一个破旧的麻衣,赤着双脚被牵到了广场中,在众人的喧闹中被解下了粗壮的麻绳。
黑色的皮鞭狠狠地抽打在那奴隶的身上,苏查翻身上马,在那奴隶惊恐的眼神中拿出长弓……
“少狼主,营帐已经搭好了!”
“嗯。”下属的禀告将他的回忆打断,苏查微微抬眸,代表狼王的旗帜正在风中飘荡,而不远处,簇拥着主帐的是十八部的勇士们。
他的视线在那代表着拓跋家的旗帜上停留了半刻,后淡淡地移开了视线。
父亲在二十岁时便能统一十八部,继任狼主之位,那自己也同样能解决拓跋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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