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轮到程盛长久的沉默。过了好一会儿,程盛才鼓起勇气,将自己的全部经历向许路遥和盘托出。
他告诉许路遥,自己在棚户区,在养父的拳脚中长大。
他告诉许路遥,因为不想邻居叔叔去打扰已经过上幸福生活的邻居小弟弟,他趁着邻居叔叔喝醉,把他从阳台上推了下去。
他告诉许路遥,他进过少管所,在里面认识了一群狐朋狗友,他们拿刀捅过人,他们剁过人的手指头,明知是错,还是麻木不仁知错不改地活着。
程盛已经三十多岁,他的故事有很长。
有些往事他甚至没有告诉过阿吕他们,但此时此刻,他事无巨细地都告诉了许路遥。
他觉得许路遥应该知道全部,然后做出一个选择。
许路遥没有打断他,盯着他的眼睛仔仔细细地听他全部讲完,诚恳道:“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是如果你愿意,你要不要试着来我的世界看一看?”
程盛眼中有光彩流动,他的声音发颤:“可以吗?”
“当然。”许路遥对着他笑了笑,像一朵栀子花般洁白无瑕。
他终于找到机会握住程盛的手,向他发出邀请:“留下来,不要回到你原来的地方去,好不好?”
当然好。
如果可以触碰到阳光,谁又想要常年幽居于阴暗黑冷的地底呢?
很快所有人都知道许路遥有个朋友。那个朋友帅气而冷峻,几乎每天都会来医院找他,或是送点零食点心,或是接他下班。
那年情人节,许路遥收了一束花。
在大家八卦的目光中,他坦坦荡荡地告诉大家,送花的人大家都认识,就是那个每天往科室里给大伙儿投喂小零食的高个儿帅哥。
跟野蛮生长的程盛不同,许路遥是个从小背着五讲四美长大的新时代好青年,他们的生活磕磕绊绊地磨合了很长时间,藕断丝连地闹过好几回分手,才终于进入一个平稳的状态。
在这期间,许路遥的事业顺风顺水,程盛也当真在逐步远离原来的世界。
他把原先的那家皮包公司交给阿吕,带着他最后干了几票,就正式收手。
他在与医院隔了两条街的地方开了家酒吧。
要不是选址的时候,许路遥提醒他,病人和病人的家属是不会去蹦迪的!他差点要把酒吧近水楼台地开在许路遥所在的那家医院的马路对面。
有一天,许路遥下班后没让程盛去接他,自己来到酒吧,坐在吧台一个人喝酒。
在家里给他做宵夜的程盛接到电话赶去酒吧接人,许路遥喝得脸颊绯红。
但眼神清明,分明没醉,却像是一条没骨头的蛇搂着程盛的不肯松开。
满场都是客人,程盛二话不说,把人打横抱起,带回楼上自己的休息室。
把许路遥平放在床上,程盛才发现这人把脸埋在自己怀里,其实是无声哭了一路。灯光下,许路遥一张白皙的脸染尽红晕,也不知是喝酒喝的,还是哭的。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程盛抽纸巾边给许路遥擦眼泪边问。
许路遥吸了吸鼻子,不吭声地摇头。
那时程盛没有深想,只当是许路遥工作压力太大,没多说什么,在他身边躺下将他搂在怀里,拍着他的背耐心地哄着。
几个月后,程盛在许路遥的桌上看到了他签过字的器官捐献自愿书。
程盛之前混在一块的那波人,没几个人好人,坏事做多了,反倒很迷信,心里忌惮着因果报应,很忌讳谈生死的。许路遥还不到三十岁,就安排起了身后事,还要把自己的心肝脾肺都捐出去,程盛怎么想都觉得心里堵得厉害,当天就跟许路遥大吵了一架。
等着他发完火,许路遥问他:“你还记得几个月前,我去酒吧的事吗?”
程盛冷着脸:“这两件事有关联吗?”
“有。”许路遥说,“那天下午,梦梦走了。”
程盛愣住,他记得梦梦,去找许路遥的时候也见过她几回。是个很乐观外向的小姑娘,她告诉他,她喜欢粉色连衣裙,因为学校舞蹈队领舞的那个女孩子,演出服就是粉色的。
但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她即使穿上了粉色连衣裙,也无法翩翩起舞。
那大概是许路遥最上心的病人之一了,小女孩子还不到十岁,因为心脏先天严重畸形,从小进出了不知多少回医院。
随着年龄的增长,畸形的心脏无法负荷身体机能,梦梦这一回被送进医院时,病情很不乐观。
她的父母在医生的建议下考虑了器官移植,但小女孩血型特殊,能用的心脏实在太少,她最终没能等到穿上粉色连衣裙站上舞台的那一天。
“半个月前,我们医院抢救了一个意外受伤紧急送医的伤者,伤势太重没抢救过来。”许路遥告诉程盛,“他是个器官捐献自愿者,他的家属也很开明,同意在他身故后,摘取健康捐献给需要的人。后来,他的眼角膜和肾脏,分别移植到了三个人身上。”
程盛脸上掠过一丝动容,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他还是不认同:“你还这么年轻,不要想这些事。”
“我说的那个捐献者也很年轻,意外总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发生的。”许路遥笑笑,“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我们足够幸运的话,我的眼睛,我的心脏,我的肺,会继续和你一起存活于世间,这样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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