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算来都是第一次观看演唱会,看到这种场景不免有些稀奇。
不管有没有门票,来体育馆门口凑热闹的人很多。林娓看到什么都觉得好玩,跟脱缰的野马一般,一会儿就混迹在人群中。喻闻景只能紧紧跟在身后,谨防和她分开。
林娓走到一个年轻的女孩面前,拿起一把印有人像的扇子,感叹道:“哇,这个扇子的图片是他们刚出道的时候吧?”
女孩没想到林娓会认出,大感震惊:“对。姐妹也是从刚开始就追到现在的吗?”
林娓尴尬地笑了一下,不好意思告诉老板,她只认识以前的照片。
女孩大概也察觉出一丝微妙的气息,笑了笑不再说话,让林娓自己看。
而在此,林娓发现一个好玩的情况。
只要她拿着一样商品,停留时间超过五秒左右,喻闻景就会在旁边询问是否要购买,搞得林娓都不敢多停留。
直到她发现一个卖发箍的摊贩,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神色和蔼的阿姨,见不少客人驻足观看,热情地招呼道:“随便看看,可以试戴。”
在阿姨的招呼下,不少女生把心仪的发箍戴到头上,对着镜子查看是否合适。
林娓也在其中。她拿了一个草莓熊的发喾观察了一会儿后,忽然伸手给旁边格格不入的喻闻景戴上:“这个好看。”
喻闻景头顶多了两个粉色耳朵,再配上他怔愣的表情,莫名变得可爱起来。
喻闻景没料到林娓会招呼不打直接上手,下意识想要将发箍取下来:“我年纪大,不适合这个。”
语调带着自嘲。
“别呀。”林娓眼疾手快抓住了喻闻景的手,不让他取下。这个时候,她倒是不再拿喻闻景的年龄说笑,也不叫“喻叔叔”,有意卖乖:“你年龄一点儿也不大,戴上特别好看,非常适合。”
喻闻景没再动,目光却直勾勾地落到林娓握着他的手上。
林娓也意识到这个动作似乎太过亲密,看上去就好像是她主动牵喻先生的手。
喻先生的手很热,甚至是宽厚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
心里这样想着,林娓却没好意思一直这样握着,悻悻地放下自己的手:“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喻闻景这样说着,倒是没再去动头上的发箍,只是用着商量的语气说:“再戴一分钟我就取下来。”
说着,他朝周围看了看。
周边人大多都在挑选自己心仪的发箍,没有抬头。只有零散几个女孩注意到他戴着头箍,不过她们并没有露出任何诧异的神色,大多都是低着脑袋偷笑。
喻闻景那一句话也成功将林娓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为了不浪费时间,她立马拿出手机,想要趁喻闻景没发现的时候偷偷拍下来。
却不想,她刚举起手机,按下拍照键,喻闻景就偏头望了过来。
两次偷拍都被发现,林娓肉眼可见地慌了起来,顾不得看照片,立马放下手机。
她本以为喻闻景看见她拍照会不高兴,但他只是笑笑,取下头上的发箍,温柔的提醒:“别把照片发出去。”
听到喻闻景的话,林娓这才缓解心里的那抹慌张,连忙举手保证:“保证不让其他人发现。”
她见喻闻景是真的不在意,这才重新看向手机上刚拍的照片。
喻闻景身高在人群中本就优越,而在林娓的照片里,一堆人都在低头看发箍只有他回眸看向了镜头,更显突出。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头顶还戴着两个不搭配的粉色耳朵,实在可爱。
她要把这张照片设置为喻先生专属的聊天背景。
林娓正想着就发现头上一重,冷不防被喻闻景偷袭,放上一个发箍。
她下意识抬眸却发现什么看不到,只能朝前面有镜子的地方走去,想要看看头上是什么款式。
林娓刚走到镜子前,就听到喻闻景和老板问价格,利落付了款。
她也在这时看到了头上的发箍。
刚才还在喻闻景头顶的粉色耳朵已经跑到了她的头顶。
就像是情侣款。
第11章
六点半的时候,体育馆外正式开始检票。林娓和喻闻景合群地跟着大部队排队等着入场。
周边都是来观看的粉丝,手上或多或少拿着装备。有的粉丝手上拿着配置优良的相机,有的准备了荧光棒,只有林娓和喻闻景两人双手空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虽然乐队的粉丝比不上那些明星,但大多都是死忠粉,从乐队开始就喜欢到现在,所以大多粉丝已经互相认识,趁着排队的功夫开始交流起来。
林娓也察觉到这个小细节,抬起头悄悄和喻闻景说:“我们好像忘记买荧光棒和应援手幅了。”
刚才两人虽然兴奋地逛了一路,但除了发箍以外,什么都没有买,现在才想起荧光棒这些似乎是看演唱会的必要产品。
林娓头上还戴着那个喻闻景给她买的发箍,凑近的时候,耳朵不经意地戳到了喻闻景的脖颈。
耳朵是毛绒质地的玩具,触碰到柔软皮肤时,有点痒,但喻闻景没有躲开。他看了一眼前面女生的荧光棒,说:“嗯,下次我会记得。”
林娓精准地抓住重点。她抬起头望着喻闻景,眼里散发出来的光让人无法忽视:“下次还是我们一起吗?”
话语中透露着小心翼翼的试探和期待。
喻闻景想了一下,没把话说得太死,反而把决定权交给了林娓:“如果你愿意的话。”
如果你愿意,下次还是我们一起。
林娓笑得更开心了,但还端着姿态,没有立马答应:“那我考虑一下。”
语气里全是傲娇。
检票的速度很快,两人交流的时候就已经轮到喻闻景和林娓。检过票后,他们就跟着工作人员提示进入体育馆找位置。
七点一到,舞台中央突然爆发出一道白光向四处散开,乐队的四人从升降台上出现。舞台的音响开始播放金属摇滚乐,把现场的气氛一下推到顶点。
林娓和喻闻景周围的粉丝开始举着手欢呼,甚至有激动的粉丝已经站了起来尖叫。
林娓没被突如其来的摇滚乐吓到,倒是被周围粉丝的模样吓了一跳。她主动朝和身边的喻闻景靠近,用手挡在嘴边,小声问:“我第一次看演唱会,是需要我们一起互动吗?”
在一群配合的粉丝中,她和喻闻景混在其中就像是两个不合群的外族人群。
这个问题对于喻闻景来说比处理上亿的合同还要难。
他皱着眉头,看了看周围举着荧光棒,跟着节奏挥舞的粉丝,不确定地回复:“也许吧。”
林娓表情更为难了。
她喜欢玫瑰乐队那一年里,乐队刚出道,唱的都是抒情音乐。也是凑巧,在林娓高三的时候,乐队在机缘巧合下改了风格,走摇滚风,反倒火了。之后的专辑里更多的都是重金属摇滚乐。
虽然下午在车上,林娓有临时补课,把近两年乐队的歌都听了一遍。但歌曲太多,她大多都是听一个旋律,只记住部分歌曲,其他都忘得差不多了。
这首歌她甚至都没有印象下午有没有听过。
林娓下意识看了一眼喻闻景。
在这个环境下,喻闻景依然正襟危坐,而他的左手正无意识地抚摸着右手上的手串,似乎十分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但良好的修养却让他没有发出任何不满,只是平静地接受。
她忽然后悔拉着喻闻景陪她一起看演唱会。
林娓眼神太过于炙热,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喻闻景偏头看向她,声音平和地询问道:“怎么一直看我?”
“是不是太吵了啊?”林娓小心翼翼的询问。想了想,她又补充:“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先出去吧。”
喻闻景摸手串的动作一顿。
“没关系。”他没有否认林娓的第一句话,而是问:“你喜欢吗?”
喜欢吗?
林娓反问自己。得到的答案好像并不是喜欢。
其实这场演唱会和她想象中高二应该去的那一场不太同。最重要的是,从进入演唱会,看到玫瑰乐队里从主唱再到贝斯手没有一个人离开,还在舞台上唱着他们喜欢的歌曲那一刻起,她就已经释怀。
“要不我们还是走吧。”说着,林娓准备起身就被喻闻景抓住了手腕。
“再等等。”
喻闻景的声音不大,甚至和台上喧嚣的音乐声比起来,算得上是微弱,可他好像就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让林娓方才还凌乱的心瞬间变得平静起来。
为了今晚的演唱会,林娓精心挑了一条碎花小裙子,又化了适合的妆容。可她千算万算却忘记体院馆内有空调,裸露在外面的胳膊甚至有些冰冷,但喻闻景的掌心是温热的。
当喻闻景微热的掌心贴在她冰凉的胳膊上时,让人忍不住想要不断摄取他的温度,想要和他贴近。
喻闻景见林娓还保持着起身的姿势,温柔的劝说:“那天你和我说你特别喜欢他们的《吻》,今天下午还给我唱了。现在我们已经坐在这儿,你就不想亲耳听一听他们唱吗?”
其实在喻闻景在说出“再等等”的时候,林娓就已经打消了离开的想法,全部心思都在喻闻景握着她胳膊的那只手上。
现在倒是回过神来,有些期待喻闻景描述的那副场景。
她身子后倾,慵懒地靠回了靠椅的位置:“主要是怕你不喜欢。”
喻闻景见状,松开了握着林娓的那只手,语气很轻:“你喜欢就好。”
林娓注视着喻闻景,很轻地说了四个字:“我很喜欢。”
喻闻景神色一怔。
林娓说这四个字的时候,神色认真,眼神里蕴含着其他情绪。让他误以为林娓这句喜欢并不是在说乐队,而是对他说的。
可林娓说完这句话后就转过头去看舞台,让人猜不透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喻闻景和林娓聊天之际,台上的演出已经结束。乐队的主唱开始如同老朋友一样欢迎着来观看演唱会的每一个人,简单聊了几句后才开始下一首歌曲。
大约是为了照顾每一个受众,下一首歌曲虽然还是林娓没有听过的,但节奏不似刚才那样欢脱,变得缓慢起来。
林娓观察着台上乐队每一个人,努力把自己代入到高一时的状态,但没办法做到,只能把它当做一场普通的演唱会。
每唱完几首歌,主唱就会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有时候是和粉丝聊聊天,有时候是把舞台让出来,给其他成员solo的机会。粉丝也给面子,每次有人solo表演,粉丝都会在下面让他们再来一首。
随着演唱会的进行,林娓也从最开始的拘谨变得放松起来。甚至会在听到自己以前喜欢的歌曲时,激动地抓着喻闻景一起跟着节奏摇晃。
喻闻景虽然面上震惊于林娓的动作,但并没有反抗,一脸无奈地任由着林娓胡来。
演唱会一直到晚上快十一点才结束。经历长时间的呐喊,每个人应该疲惫才对,但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表现得异常兴奋。直到乐队说要结束的时候,粉丝还高喊着让他们不要离开。
“别走。”
“安可。”
“安可。”
娓娓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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